潘昭先:
本院受理原告格林斯达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9)粤0303民初29694号案件。因你们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3民初29694号案件的原告补充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3月12日10时30分整,开庭地点为本院7楼第十七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