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祥荣正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祥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廖启发、王建、九江华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华祥荣正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祥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廖启发、王建、九江华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补充提交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8年11月5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