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303民初1749号
Michael Edwin Preston、Athena Fan Preston(范佳慧)、Alexander Edwin Preston(范佳崎):
原告李素珍、王淑霞等人与被告Michael Edwin Preston、Athena Fan Preston(范佳慧)、Alexander Edwin Preston(范佳崎)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303民初17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登记在被继承人范荣梅名下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维富大厦29F房产(不动产证号:2000369628)中的3/20产权归原告李素珍所有、1/40产权归原告王淑霞所有、1/40产权归原告范荣海所有、1/40产权归原告范荣成所有、1/40产权归原告范长瑞所有、1/8产权归被告Athena Fan Preston(范佳慧)所有、1/8产权归被告Alexander Edwin Preston(范佳崎)所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981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上诉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