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03执273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马春艳与被执行人刘坤鹏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1年12月2日为本息合计人民币795582.47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马**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刘坤鹏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坤鹏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5%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038258
联系人:林法官、胡助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被执行人:刘坤鹏,男,197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址四川省安县秀水镇青松村002组,身份证号码:5107241977****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