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303执恢450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林*滨与被执行人陈燕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5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陈燕云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林某滨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陈燕云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陈燕云的,奖赏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燕云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403320
联系人:张善泽、杨俊
被执行人:陈燕云,女,汉族,1970年2月13日生,身份证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沙四新村友谊路3巷8号,身份证号码:4403061970****1222。(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