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03执2112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蒋*敏与被执行人张泽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3民初1148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张泽浩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泽浩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下落,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线索的兑现悬赏金。
执行案号:(2021)粤0303执21122号
执行依据:(2021)粤0303民初11489号民事调解书
被执行人:张泽浩,男,汉族,1996年4月4日出生,住所地广东省阳西县织篢镇平乐三街24号,身份证号码44172119960****016。
未履行标的金额:225572.77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