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量刑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强量刑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我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我院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罗湖区检察院、罗湖区司法局及律师行业代表召开了量刑规范化工作学习研讨会。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建华出席会议并致辞,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米尔向与会代表做试点工作介绍,与会人员分别就量刑规范化工作做主题发言并进行积极讨论,为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建言献策。
首先,丁建华院长对各单位领导、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市、区各单位长期以来对罗湖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丁院长指出,我院在将量刑辩论机制纳入庭审工作方面率先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有幸成为广东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四家试点基层法院之一。量刑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还要经过不断的完善发展,这离不开上级法院强有力的指导,检察、司法行政单位和律师行业的共同支持与配合,希望能借此次沟通与交流的机会,听取大家对开展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实践中具体的实施环节进行探讨、协调,共同将量刑规范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多出成绩,多积累经验。
随后,余米尔副院长向大会做了详细的试点工作情况介绍。早在3月,我院便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探讨并制定了相关规则,开始着手实施。3月26日推出第一个示范庭后,控、辩、被告方均对这一举措表示相当高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6月1日,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四家试点基层法院之一。到目前为止,我院已适用量刑辩论程序审理案件74宗,约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14%,无一上诉。
各与会代表也分别在会上做了主题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俞宙副庭长指出,罗湖法院主要通过量刑建议书,从量刑程序方面进行量刑规范工作的做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全市法院中先行一步,收效明显。下一步,还需多加强与试点单位的沟通与调研,积累更多宝贵的经验,以便将先进的做法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付正权、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崇安、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李玉祥、深圳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方壮毅、罗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蕾也先后在发言中表示,量刑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对我国司法实践有重大意义,这一改革举措不仅更加明确了公诉人的控诉权,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使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而且也为律师提供了更公平、更专业的辩护平台,各相关单位、行业会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交流与研讨,共同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快速发展和完善。在谈及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完善方面,与会代表纷纷参与交流、讨论,并提出意见与建议,为我院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进程建言献策。如尽快完善量刑规范化工作,出台更为具体的指导意见、检方对量刑辩论启动程序的权力行使问题、律师行业要求加强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学习指导等等。
最后,我院刑庭刘晓安庭长在会议小结中提出,领导的高度重视,上级部门的密切指导以及各相关单位、行业的大力支持,为量刑规范化工作解决了许多现有难题和今后面临的障碍。在各部门、行业形成合力的有利条件下,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定会取得良好的进展,并最终达到更为突出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