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303民初30321号
发布时间:2019-10-11 15:00:07 打印 0


白云峰、石明丽:

本院受理原告夏建军诉白云峰、石明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3民初30321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

以上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1月15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5楼第十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