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6:19:16 打印 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鑫、莫少丹、余奕鑫、巫秀芬、吴许先、孙禹琴、陈海娜、卓嘉棠、王炼隆、卓嘉民、吴倩、曾晓旋、黄秀娥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深圳市州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拟定于2023年1130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

2023年1130日(星期)上午9:30

二、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1129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庭审现场旁听。因本案的被害人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被害人可推选3-5名代表参加庭审。

三、开庭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第法庭(楼)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助理,联系电话:0755-25038057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