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U站志愿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09:16:09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3〕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法律U站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U站志愿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4、服务期限:详见附件

5、资金来源:2024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拟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特定关系承诺函》;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价格、投标人专业资质、项目服务方案、同类业绩情况、投标材料完整度、企业诚信情况等资料盖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将此投标文件与投标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我院采购邮箱:lhfycg@szcourt.gov.cn投标文件名与邮件主题统一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供应商的投标时间以我院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投标时间:2023年1123日至2023年12415:30

2、开标时间:2023年12415:3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4、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816501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23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U站志愿服务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U站志愿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公开的信息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让前来法院办理业务的当事人、群众,享受到更为贴心志愿服务,供应商为罗湖法院法律U站志愿服务招募及管理志愿者。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转包与分包。

三、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为:1 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内。

五、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为罗湖法院法律U站志愿服务招募及管理6名志愿者,在法院对外工作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秩序维护协助便民服务等诉讼程序志愿服务。

(二)人员要求

1.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且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

3.普通话流利,会粤语和英语的优先;

4.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5.U站项目设一名U站站长,负责统筹U站工作以及排班、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其余U站值班志愿者进行排班定岗。

(三)结算标准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备注

志愿者用餐补贴

1584人次

63360

6人次/天,22/

志愿者交通补贴

1584人次

36432

6人次/天,22/

合计


10


六、本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若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可于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七、本项目结算方式

本项目按季度支付,在当季度结束后,根据服务内容与验收结果支付费用,每次费用为项目总金额25%。

八、保密要求

供应商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守工作秘密的规定,出具《承诺书》承诺遵守,如违反,则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