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罗湖法院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法院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 182,000.00元
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4、资金来源:2023年预算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服务期限:自项目进场工作之日起40个工作日完成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价格、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项目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履约评价、诚信情况等资料盖章(单位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并将此投标文件与投标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供应商的投标时间以我院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 投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17:30至2023年1月9日17:30
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0日11:00
3)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4) 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 我院综合办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25038204
联 系 人:李慧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采购内容
一、 项目概况
项目采购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接受委托,对我院全部固定资产进行年度清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固定资产清查时间截止日: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
2、固定资产清查主体范围:截至清查日止本院全部固定资产;
3、实地清查全部固定资产;
4、做好固定资产标签完善工作;
5、实地盘点汇总整理,并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盈盘亏情况表、毁损情况明细表;
6、出具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对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知悉的属于罗湖法院技术秘密、相关资料记载信息(如财务数据、专有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资料、合同资料、内部秘密等)以及其他管理信息具有严加保密的义务,未经罗湖法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知悉的秘密和双方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保密条款须纳入协议范围且永久有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公司拥有在册注册会计师6名或以上;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或资产清查等服务经验优先;
5.项目现场主管需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十年或以上经验);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或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