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进行了考察,现将拟录用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受理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邮编:518021,电话:0755-2503819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