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9〕2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基建项目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法院基建项目预选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项目服务内容及时间周期:单项金额为5万元以下且每年总数不超过200万元的修缮项目,预选周期为1年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 在本项目采购期间因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投标或暂停承接工程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9年2月18日16:00至2019年2月22日16: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交至我院,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方案、公司简介、案例、报价均需加盖公章并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开标时间:2019年2月25日10:00。
1)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2)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伟军 联系电话:0755-25038164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7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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