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303民初26645号
发布时间:2019-11-27 15:05:42 打印 0


深圳金泓福珠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剑胜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3民初26645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金泓福珠宝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945元及逾期利息(从2019年6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4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由被告深圳金泓福珠宝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林剑胜已预交的人民币324元,被告承担之数迳付原告。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该公告于201911月27日公告于本院网站及公告栏上。

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