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法院执行工作,促进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开展,我院于
在出发仪式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
第一小组负责现场执行两宗劳动争议案件。某物业管理公司拖欠员工伍某及肖某工资等合计10万余元,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权利人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我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该公司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本院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帐户。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某物管公司住所地,进行强制执行,迫于压力,该公司先后分四次履行了4万余元的债务,尚有5万余元一直拒不履行。执行人员到场后,在3名人大代表的见证下,责令被执行人现场履行剩余债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现场见证执行的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主动介入协调,最终,在执行法官以及人大代表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将其所拖欠伍某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部分履行了所欠肖某的债务,并就剩余部分出具了还款承诺。
第二小组赴银行、国土、车管等部门查询、扣划、查封一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上午十时左右,2名人大代表及执行法官一行来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按照规定向银行工作人员出具法律文书及证件,将被执行人深圳市某实业股份公司在该银行帐户上已被本院冻结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8430元扣划至本院执行款帐户。接着,执行人员带领人大代表到附近的工商银行银行深圳分行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管某在该行有开户,迅速冻结该帐户内存款人民币6888.35元。尔后,执行法官及人大代表一行又来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查询被执行人开户及存款信息。
“见证执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在人大代表意见反馈表上,5名人大代表对执行秩序、法官控制场面能力、法官对案情熟悉程度、法官素养、执行准备充分程度、法官仪态、执行程序规范程度、对执行活动的满意程度的评价全部为优!
这是我院继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开庭活动以来,首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通过“见证执行”,各位代表对执行法官的辛劳表示理解;代表们认为,要彻底破解执行难,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只有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全力协助、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才能让“老赖”及“老赖”的财产无处遁形,才能使执行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在罗湖区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对此次“见证执行”深有体会,“觉得法院执行确实不容易”,认为“罗湖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素质高,能依法执法,使双方能明明白白,社会反响不错”。他还号召大家“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因为法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及法律尊严都做了大量工作”。来自罗湖区口岸环卫管理所的市人大代表陈绮华说道:“一个看似
此次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与我院执行法官的交流与沟通。通过人大代表亲身监督、见证执行的全过程,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以及“执行难”的亲身体会,为我院今后更好的接受人大监督、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