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院法官助理从立案庭回归各民事业务庭室管理。如何建设这支法官的后备队伍,加强法官对助理的传帮带作用是各民事业务庭室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按照我院现行的管理体制,法官助理主要负责庭前准备、诉讼保全、裁判文书的送达等程序性的工作。由于不参加庭审,法官助理往往缺乏对庭审驾驭技巧的掌握。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听取双方的诉辩意见、调查案件事实、处理庭审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把握庭审进程这些都是法官助理在庭审之外无法学习到的内容,却恰恰是成为一名法官所必需的技能。为避免法官助理在将来初任法官后,面临无从断案、无法下手的茫然与困境,在年初的庭长工作会议上,我院明确各业务庭室应加强对法官助理的培养、特别是要注意发挥法官对助理的传帮带作用。
民二庭、民三庭率先建立法官助理旁听庭审制度,制定法官助理旁听庭审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法官助理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不同法官的不同案件旁听,每月至少参加庭审旁听5次以上;制作旁听庭审记录表,记载旁听庭审的时间、地点、案号,并由法官在表上签名确认,月末将旁听庭审记录表交给庭长作为考核的依据。此前,由于工作较忙、时间冲突、羞涩畏难心理等种种原因,法官助理旁听庭审的积极性并不高,常常是被提拔为法官后才仓促地学习驾驭庭审的各种技巧。将法官助理旁听庭审作为一项制度提出,并以此作为对助理考核的依据之一,激发了法官助理们学习的热情和参加庭审观摩的积极性。该项制度实施后,法官助理们都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后,安排时间观摩庭审。在选取案件时,大家都倾向于选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典型的复杂案件。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所承办的疑难案件经常吸引了许多助理前去旁听。如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落实助理旁听庭审制度,通过法官传帮带的方式,将法官积累多年的审判经验传授给法官助理,让法官助理在庭审观摩和不断的学习中得到锻炼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