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办理投资参与人领款手续及召开执行听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0 14:50:15 打印 0

邓亮、线李泽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投资参与人:

邓亮、线李泽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即涉“东方创投”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在执行公告期内,常德市鼎城区信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也发函至本院,要求对扣划至本院的涉案款项进行审查。为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决定在执行公告期满后,暂缓办理投资参与人领款手续,并于2014116日上午9:30分在罗湖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对常德市鼎城区信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听取各方意见。

为保障参与分配的投资参与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请参与分配的投资参与人选派不超过三名的代表或诉讼代理人,参加执行听证会。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或诉讼代理人于2014113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提交本院,并到本院查阅相关异议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