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4〕65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翻译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法院翻译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4、服务期限:详见附件
5、资金来源:2025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相关事宜:
请投标人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报名,将报价、服务管控保障方案、保密机制、翻译能力保证情况、技术服务支撑能力、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履约评价、诚信情况等资料盖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将此投标文件与投标联系人信息压缩后发送至我院采购邮箱:lhfycg@szcourt.gov.cn,投标文件名与邮件主题统一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并于投标后与我院联系人确认投标邮件的接收情况;投标时间以我院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投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1:00至2025年1月23日11:00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1:0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4、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我院刑事审判庭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李小姐0755-25038068、郭生0755-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罗湖法院翻译供应商项目需求内容
序号 | 具体要求 |
1 | 一、服务范围及要求 1.服务范围:案件审理各个阶段的文书送达口译、法庭口译、会见口译、提审口译等服务;各类诉讼文书、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等笔译服务;法院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的口笔译服务。 2.语种要求:投标人应能提供至少包括英语、日语、韩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俄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越南语、泰语、印尼语、缅甸语、印地语、菲律宾语、柬埔寨语、老挝语、马来语、维吾尔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波斯语、蒙古语、斯瓦希里语、乌尔都语、手语等语种的笔译及口译服务。此外,还应能提供以下语种的同传服务(含同传设备):英语、日语、韩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俄语、葡萄牙语。 3.投标人应具备涉外刑事案件翻译服务经验及重大敏感案件的服务保障能力。 4.投标人应有充足的翻译人员、翻译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能很好地满足采购人的时间要求与工作强度要求,且在特殊情况下,能满足翻译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5.所有翻译服务均为上门服务,中标人须随时响应用户需求。 ★6.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折扣率,合同一旦签订,必须按照合同价结算。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若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可于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7.中标人必须指定专人与采购人传送翻译文件,投标文件中应列明该人员的基本情况。 |
2 | 二、翻译人员要求 1.翻译人员需具有相关翻译资质,具备较好的法律知识,有很强的法律外语功底,尤其熟悉诉讼阶段的法律外语的准确使用。具体要求见下表: 语种 | 翻译类型 | 译员要求 | 英语 | 庭审连续传译 | 具有出色的连传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获得国家人事部口译资格二级或以上证书的译员,或在高校担任口译、法律英语及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担任。 | 提审连续传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提审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译员、优秀的英语专业研究生担任。 | 宣判连续传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宣判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译员、优秀的法律英语专业研究生或本科生担任。 | 法律文书笔译 | 具有扎实的笔译功底,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两年以上法律翻译经验,工作稳定,能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由获得国家人事部翻译资格一级证书的译员,或在高校担任笔译、法律英语及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担任,初译和审稿必须由至少两位译员完成。 | 一般文书笔译 | 具有较好的笔译功底,工作稳定,能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由获得国家人事部笔译资格二级及以上证书的译员,或在高校担任笔译、法律英语及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专职译员、优秀的英语专业研究生担任。 | 文书送达口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宣判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译员、优秀的英语专业研究生担任。 | 常见小语种 | 庭审连续传译 | 具有出色的连传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在母语国家留学两年以上的译员,省级以上电台播音员、高校教师、或具有丰富口译经验并接受过庭审口译培训的译员担任。 | 提审连续传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提审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宣判连续传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宣判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法律文书笔译 | 具有扎实的笔译功底,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年以上法律翻译经验,工作稳定,能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由在母语国家留学两年以上的译员,高校教师,或具有丰富笔译经验的译员担任,初译和审稿必须由至少两位译员完成。 | 一般文书笔译 | 具有较好的笔译功底,工作稳定,能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文书送达口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宣判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稀有小语种 | 庭审连续传译 | 具有出色的连传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在母语国家留学两年以上的译员,省级以上电台播音员,高校教师,或具有丰富口译经验并接受过庭审口译培训的译员担任。 | 提审连续传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提审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宣判连续传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宣判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法律文书笔译 | 具有扎实的笔译功底,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年以上法律笔译经验,工作稳定,能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由在母语国家留学两年以上的译员,高校教师,或具有丰富笔译经验的译员担任,初译和审稿必须由至少两位译员完成。 | 一般文书笔译 | 具有较好的笔译功底,工作稳定,能严格保守审判秘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文书送达口译 | 具有较好的连传技能,熟悉宣判程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由高校教师、专职和兼职译员、优秀的研究生或口译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担任。 |
2.翻译人员需严格忠实于翻译的原文、原话,不得擅自回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问题。 3.翻译机构应对翻译人员的资质和水平负责。对翻译人员的背景与专业技能进行严格把关,具有完善的用人制度、培训制度与质量控制体系。 4.翻译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与所有翻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且翻译人员应就个案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样本由采购人单位起草,每个案件确定翻译人员后,由翻译人员在协议上签字。 5.翻译人员提供传译、口译服务时应着正装。 |
3 | 三、翻译质量要求 1.翻译成果须清晰准确、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目的语表达习惯。中标人翻译人员如在理解或重新表达中遇到无法确定之处,应及时与相关办案人员或负责人沟通。 2.如出现翻译质量或排版问题,中标人应承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免费完成修改,但采购人新增加或修订部分的翻译另行计算。 ★3.中标人应保证翻译质量,中标人的翻译质量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的翻译费用,如情节严重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严重影响司法形象,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 | 四、翻译服务费用说明 1.收费单价 (1)收费单价=基准价(即附件一《翻译服务收费标准》相应类别收费单价)×中标折扣率。 (2)收费单价在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2.口译时间计算标准 (1)口译分语种按庭审口译、提审口译、会见口译、宣判(含文书送达)口译4种情况。其中,宣判(含文书送达)口译不计时长,按件、按语种结算;庭审、提审、会见口译按时长(不含在途时间)、语种结算(元/小时)。 (2)口译的开始时间是译员按采购人规定到达指定地点的时间,结束时间是采购人安排的翻译工作结束,准许译员离开翻译地点的时间。(如需出差,则路途时间不计算) 3.笔译字数计算标准 (1)笔译服务费用以千字符为计算单位,计算方式按Word工具栏中字数统计的中文稿件字符数(不计空格)计算。其他语种参照计算。 (2)单份原文稿件字数超过五万字采购人提前一周将原文及相关参考资料提供于中标人,超过十万字采购人提前两周将原文及相关参考资料提供于中标人。 (3)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翻译服务中途被取消的,如已发生的,按发生的费用结算(包括因此产生的翻译费、差旅费、退票手续费、译员误工费等)。 4.庭审同传计算标准 (1)庭审同传服务时间以每半天(3小时)为单位计算,超出时间以0.5小时的整倍数计价,低于15分钟忽略不计,等于或超过15分钟按0.5小时计价。 (2)庭审同传口译一个语种至少配备2名同传译员,外地同传译员最少按1天计算。 |
5 | 附件一:《翻译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语种 | 笔译翻译 (元/千字符) | 庭审 元/小时 | 提审 元/小时 | 宣判 元/件案件 | 1 | 英语 | 1075 | 800 | 600 | 600 | 2 | 日语 | 2000 | 2000 | 1500 | 750 | 3 | 韩语 | 2000 | 2000 | 1500 | 750 | 4 | 德语 | 1200 | 1000 | 1000 | 650 | 5 | 西班牙语 | 2000 | 2000 | 1500 | 750 | 6 | 法语 | 2000 | 2000 | 1500 | 750 | 7 | 俄语 | 1500 | 1500 | 1500 | 750 | 8 | 葡萄牙语 | 1200 | 1000 | 1000 | 650 | 9 | 意大利语 | 1200 | 1000 | 1000 | 650 | 10 | 越南语 | 2000 | 2000 | 1500 | 850 | 11 | 泰语 | 1200 | 1000 | 1000 | 650 | 12 | 印尼语 | 1500 | 1500 | 1000 | 750 | 13 | 缅甸语 | 2000 | 2000 | 1500 | 850 | 14 | 印地语 | 1450 | 1325 | 1250 | 775 | 15 | 菲律宾语 | 1450 | 1075 | 1225 | 752.5 | 16 | 柬埔寨语 | 1600 | 1325 | 1225 | 775 | 17 | 老挝语 | 1600 | 1325 | 1175 | 710 | 18 | 马来语 | 1450 | 1325 | 1175 | 675 | 19 | 维吾尔语 | 1600 | 1325 | 1050 | 800 | 20 | 土耳其语 | 1450 | 1100 | 1225 | 725 | 21 | 阿拉伯语 | 1600 | 1325 | 1475 | 655 | 22 | 波斯语 | 1450 | 1100 | 1225 | 765 | 23 | 蒙古语 | 1450 | 1350 | 1225 | 765 | 24 | 斯瓦希里语 | 1850 | 1600 | 1725 | 895 | 25 | 乌尔都语 | 1850 | 1600 | 1725 | 915 | 26 | 手语 | 1200 | 900 | 1250 | / |
序号 | 语种 | 庭审同传(元/半天) | 1 | 英语 | 3000 | 2 | 日语 | 3650 | 3 | 韩语 | 3650 | 4 | 德语 | 3800 | 5 | 西班牙语 | 3800 | 6 | 法语 | 3900 | 7 | 俄语 | 3800 | 8 | 葡萄牙语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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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标的提供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若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可于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标的提供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
验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对翻译成果进行验收。翻译成果须清晰准确,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目的语表达习惯,符合本采购需求翻译质量要求。 |
其他 | 一、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服务项目的价格以附件一《翻译服务收费标准》相应类别收费单价作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由各投标人进行折扣率报价,只允许投标人投报一个折扣率,投标折扣率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例如:报七折,则填写70.0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45-50%),否则被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如需要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的,中标人承担译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 1. 中标人应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与采购人和所有翻译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且翻译人员应就个案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样本由采购人起草,每个案件确定翻译人员后,由翻译人员在协议上签字。中标人保证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所获得的任何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也不作任何其它商业用途。无论何时、何种原因,本合同终止之后的二年内,本保密条款仍然有效。 2. 翻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将原文及译文用于任何损坏对方利益和名誉的目的,不得将翻译成果公布于网络、用于出版目的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参考。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翻译质量提出合理建议、意见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中标人进行整改,当对中标人服务情况合理投诉累计书面3次以上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通知对方。 2. 中标人改变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或终止经营资格,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在终止经营资格后未告知采购人,期间所产生的翻译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 采购人与中标人翻译人员之间属于合作关系,不建立劳动关系,中标人翻译人员的工资、社会劳动保险、工伤、侵权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