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3执13904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黎*飞、张*静与被执行人吴桃英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4年12月27日为人民币494431元及相关利息。因上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黎*飞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吴桃英名下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桃英名下财产或其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5404467
联系人:王法官、刘助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