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3〕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法院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
3、采购内容:罗湖法院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详见附件)
4、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详见附件)
5、资金来源:2024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说明:凡设置资质的,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
三、相关事宜: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报价、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违约承诺、企业近年相关业绩、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技术实力、履约评价情况、诚信评价等资料盖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将此投标文件与投标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我院采购邮箱:lhfycg@szcourt.gov.cn,投标文件名与邮件主题统一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供应商的投标时间以我院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投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16:00至2024年4月21日16:00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10:3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
4、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人:陈小姐82679647、郭先生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罗湖法院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 | 罗湖法院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项目 | 项目金额(元) | 70000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说明 | 党的二十大以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舆论环境复杂多变、敏感舆情高发多发。为更好的应对司法工作中的舆情应对处置、风险的防范管理,罗湖区人民法院以委托服务形式,委托投标人提供舆情全案服务。以此强化舆情风险防范常态化和提高舆情处置应对的能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说明:凡设置资质的,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 1.只能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作为投标人资质要求; 2.不得提出投标人须提交任何形式的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的要求; 3.不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具体技术要求 | 序号 | 技术明细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实时监测 | 1、24小时机器监测,监测词、监测源自主设置 2、免费使用全网分析、微博圈数据分析、信息跟踪、内容解读、传播分析等分析工具 3、系统可自动生成多种样式的报告,并支持自主定义 4、系统采集实现7*24小时不间断 5、可根据自主设置数据监控方案,支持关键词之间的多层级逻辑关系,能够精确、快速、全面检索数据 6、系统采用数据自动推送技术在热点事件第一爆发点以短信、微信、邮件、移动客户端推送、web弹窗等方式对相关人员提供预警,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动态,进行正确引导。 | 2 | 人工推送预警 | 1、配有一组多学科、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 2、对所关注的重要、敏感、负面等信息及时通知,第一时间预警。 3、按要求关注关键词信息 4、舆情编辑持续跟踪相关舆情直至热度降低 | 3 | 信息排查梳理 | 根据关键词等信息,定期排查和梳理网络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和分析舆情信息 | 4 | 研判顾问 | 遇重大敏感舆情,舆情研究员梳理事件传播背后的规律、特点,提出对策建议,提供专业的舆论态势感知分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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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序号 | 目录 | 招标商务需求 | (一)服务质量要求 | 1 | 考核评定 | 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季度考核评分。 | 2 | 人员要求 | 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审核员、舆情研究员等。 |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六年及以上为政法机关提供舆情服务的工作经验。 | (2)审核员、舆情研究员须涵盖新闻传播、法学、社会学等多方面学科背景,并获得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专业认证。须具有丰富的舆情服务项目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有为政法机关提供舆情服务的工作经验。 | (3)评标材料所示人员名单,需与实际服务团队人员一致。采购人遇重大舆情问题需临时增派人员配合处置舆情工作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安排相关人员。 | (4)如服务人员相关工作未能达到要求或不满足相应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须全力配合并作出人员调整。 | (5)在合同期内,投标人不能随意变更服务人员,如不得已需变更,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说明变更原因并安排新人着手交接工作。 | 3 | 时间要求 | (1)系统采集实现7*24小时不间断,根据设置的关键词、监测源提供信息预警,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动态;舆情研究员监测到负面敏感信息,第一时间即时通讯工具告知。 | (2)每季度第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供应商需主动报送每季度的相关舆情报告 | (3)根据关键词等信息,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排查和梳理网络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和分析舆情信息。 | (4)遇到重大敏感舆情,舆情研究员24小时内提供专业的舆情态势感知分析服务 | 4 | 质量保证 | 本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一年,在保证期内一旦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进行解决。 | 5 | 保密要求 | (1)投标人应实施项目之目的了解到保密信息时,应仅因实施之需使用该保密信息,而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 | (2)投标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投标人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 (3)投标人应当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 6 | 其他 |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 (二)其他商务要求 | 1 | 关于到岗 | (1)签订合同后 3 天(工作日)内。 | (2)投标人必须承担岗前培训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 (3)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在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 2 | 履行地点 | (1)合同执行每满一年,采购人根据《罗湖法院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评分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若每季度考核达到优秀,合同继续执行,若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按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重新招标或延长服务期手续; (2)合同期满后,视投标人绩效考核结果,甲方可按原合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 3 | 履行时间 | 服务按现场日常服务考核标准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 | 4 | 关于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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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罗湖法院2024年舆情监测研判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评分标准 1.甲方对乙方人员服务过程每月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80至89分为良,70分以上为合格。季度评分为当季月份评分均值。 2.考核评分表 序号 | 分类 | 分类合计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及标准 | 第一大类:KPI指标 | 1 | 实时监测 |
| 系统采集实现7*24小时不间断,根据设置的关键词、监测源提供信息预警,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动态 | 监测系统故障每月超过三次,扣2分。 | 2 | 人工推送预警 |
| 发现重大敏感信息即时报送。 | 每月延期推送三次,扣1分。 | 3 | 信息排查梳理 |
| 根据关键词等信息,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排查和梳理网络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和分析舆情信息 | 每月未按时完成信息排查梳理超过两次扣1分。 | 4 | 研判顾问 |
| 遇重大敏感舆情,舆情研究员24小时内提供专业的舆论态势感知分析服务 | 未按时提供研判,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 第二大类:加分 | 5 | 服务响应 |
| 对值班群等平台日常沟通交流体验非常顺畅。 | 每月加分不超过10分。 | 6 | 客户表扬 |
| 因工作出色受到特别表扬。 | 每月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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