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10:39:45 打印 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3)粤0303执17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申云

林丽贞

58900

退拍卖房产实际使用人装修损失款

程干

2

2023)粤0303执186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鑫瑞宝服饰用品有限公司、陈望明、周洲

王启勇

7995.51

退买受人代缴代缴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

程干

3

2023)粤0303执恢166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

文成菊

熊彦超

1750965.84

向非被执行人的拍卖房屋共有权人退还拍卖款项

程干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4320—2024324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