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3)粤0303执17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申云 | 林丽贞 | 58900 | 退拍卖房产实际使用人装修损失款 | 程干 |
2 | (2023)粤0303执1862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深圳市鑫瑞宝服饰用品有限公司、陈望明、周洲 | 王启勇 | 7995.51 | 退买受人代缴代缴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 | 程干 |
3 | (2023)粤0303执恢166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 | 文成菊 | 熊彦超 | 1750965.84 | 向非被执行人的拍卖房屋共有权人退还拍卖款项 | 程干 |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4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