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4)粤0303执980号 | 特丽思控股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洋小珠皮具店、赵少珠 | 北京罗杰(广州)律师事务所 | 10645 | (2022)粤0303民初17082号 | 韦佳俐 |
2 | (2024)粤0303执981号 | 特丽思控股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韩韩服饰店、吴文枚 | 北京罗杰(广州)律师事务所 | 10645 | (2022)粤0303民初17083号 | 韦佳俐 |
3 | (2024)粤0303执983号 | 特丽思控股公司 | 吴文丽 | 北京罗杰(广州)律师事务所 | 10583 | (2022)粤0303民初17081号 | 韦佳俐 |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4年02月07日—2024年02月09日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