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7 16:25:54 打印 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4)粤0303执980号

特丽思控股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东洋小珠皮具店、赵少珠

北京罗杰(广州)律师事务所

10645

2022)粤0303民初17082号

韦佳俐

2

2024)粤0303执981号

特丽思控股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韩韩服饰店、吴文枚

北京罗杰(广州)律师事务所

10645

2022)粤0303民初17083号

韦佳俐

3

2024)粤0303执983号

特丽思控股公司

吴文丽

北京罗杰(广州)律师事务所

10583

2022)粤0303民初17081号

韦佳俐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40207—20240209

2、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3、公示监督电话:07552501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