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3〕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消防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罗湖法院消防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采购需求:消防维护保养(详见附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若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可于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5.资金来源:2023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拟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特定关系承诺函》。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相关事宜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报价、服务方案、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及仪器设备情况、投标人资质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专业服务人员配备、同类业绩、企业诚信等资料盖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将此投标文件与投标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我院采购邮箱:lhfycg@szcourt.gov.cn,投标文件名与邮件主题统一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供应商的投标时间以我院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投标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至2023年11月13日11:00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0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
4、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我院综合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人:郭先生25038210、黄先生25038238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3日
附件:罗湖法院消防维护保养项目采购需求
一、主要消防设施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广播及对讲电话系统、消防水炮系统、其他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卷帘等配套消防设施。
二、具体服务要求:
1、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所有驻场人员需穿中标人的工作制服并佩戴工牌,提供彩照样板。
3、协助采购人通过消防或生产安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因维保服务工作不当导致无法通过检查的,由中标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整改费用。
4、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达到消防户籍化管理的标准。
5、配合采购人开展消防演练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
6、中标人提供的软、硬件服务应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关产品授权证书。
7、要求提供该项目主要报警设备的合格检测报告及3CF认证证书。
8、在日常维保工作中除需遵守采购人的消防管理工作要求外还需遵守采购人物业的消防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9、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中标人应保障消防设备正常运行,每月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例行维护每周一次,及时了解消防设备使用情况及用户反馈意见,派遣专项技术人员对消防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与检测服务。
10、若遇重大消防设备故障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法定工作日范围内 1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如须返厂维修,中标人应提供相应消防设备替代。
1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书响应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内容。
12、能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13、采购人消防设施每月维保工作内容清单如下:
维保顶目 | 维保内容 | 维保情况 | 维保时间 | |
消防供电配电 | 消防配电 | 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 | ||
自备发电机组 | 试验启动发电机组 | |||
储油设施 | 核对储油量 | |||
火灾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探测器 | 试验报警功能 | ||
手动报警按钮 | 试验报警功能 | |||
警报装置 | 试验警报功能 | |||
报警控制器 | 试验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显示功能 | |||
联动控制设备 | 试验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 | |||
消防供水 | 消防水池 | 核对储水量 | ||
消防水箱 | 核对储水量 | |||
稳(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 试验启泵、停泵时的压力工况 | |||
消防水泵 | 试验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 | |||
管道阀门 | 试验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 |||
消火栓灭火系统 | 室内消火栓 | 试验屋顶消火栓出水及静压 | ||
室外消火栓 | 试验室外消火栓出水及静压 | |||
消防炮 | 试验消防炮出水 | |||
启泵按钮 | 试验远距离启泵功能 | |||
自动喷水系统 | 报警阀组 | 试验放水阀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 ||
末端试水装置 | 试验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 |||
水流指示器 | 核对反馈信号 | |||
气体灭火系统 | 瓶组与储罐 | 核对灭火剂储存量 | ||
气体灭火控制设备 | 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切断空调等相关联动 | |||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风机 |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 | ||
送风口 | 核对送风口风速 | |||
机械排烟系统 | 风机 |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 | ||
排烟阀、电动排烟窗 | 试验联动启动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核对排烟口风速 | |||
应急照明 |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 |||
疏散指示标志 |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 |||
火灾探测器 | 为使火灾探测器保持性能良好,正常运行,应每年全部进行清扫灰尘一遍,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每月应对楼层火灾探测器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测试(重要场所每月必检),一年内必须达到对每个探测器测试一次 | |||
其他设备按照消防要求规定的日常管理进行维修、保养 | 每月按时检查手提式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好月检卡,做好相关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