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3执恢444号
发布时间:2023-08-03 09:45:56 打印 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粤0303执恢444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青霞与被执行人张志驹(身份证号码4403011960****1918;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乐园路湖贝新村200号)民间借款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3年3月9日为本息合计人民币1908000元。因被执行人张志驹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陈斌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张志驹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志驹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金额的5%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法官、胡助理、吴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0382580755-254232050755-22327961

 



image.png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被执行人:张志驹,男,汉族,1960年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011960****1918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乐园路湖贝新村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