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3执5284号
本院执行的胡*弟与被执行人蔡仕超(身份证号码4403031991****6012;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18号9栋60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本金人民币860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蔡仕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胡*弟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蔡仕超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蔡仕超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法官、王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419321
被执行人:蔡仕超,男,汉族,1991年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031991****6012,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18号9栋603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