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09:46:06 打印 0

根据《罗湖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现将罗湖法院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且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考生,详见《罗湖法院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和开展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通知》。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时间

1)法官助理职位:2023年6月17日(周六)上午8:30-9:10签到;

2)书记员职位:2023年6月17日(周六)中午12:00-12:40签到。

2.地点

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7楼(具体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3.携带或出示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要求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在报考时填写“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

4.个人简历;

5.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2.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3.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