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3〕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罗湖法院地下立体车库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法院地下立体车库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人民币174,600元
3、采购内容:地下立体车库维护保养服务(详见附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可于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5、资金来源:2023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价格、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违约承诺、投标人资质情况、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环保执行情况、服务网点、企业诚信情况等资料盖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将此投标文件与投标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我院采购邮箱:lhfycg@szcourt.gov.cn,投标文件名与邮件主题统一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供应商的投标时间以我院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投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09:00至2023年6月23日18:00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
4、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我院综合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黄生25038238、郭生25038210、曾生25038288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罗湖法院地下立体车库维护保养项目需求
一、概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位于沿河北路2000号,地下三层停车场及设备用房构成。法院大楼共有291个二、三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现需专业维护单位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及维修。
二、现状及服务期限
法院大楼共有291个立体车位56套两层立体停车设备、电控系统、智能操作系统等已由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份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完毕,并同时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可于合同到期后进行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总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三、维保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费用金额约为一年人民币174,600元。
四、工作内容
现需对法院大楼291个位二、三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其中两层升降横移共16组、三层横移共9组,设备清单见附件)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包括:
1、保养工作: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全年度标准维护保养(月检、季检、年检),及保养所需的材料配件;
2、日常维修:本次工作包含所有机械式停车设备相关的维修工作及其材料配件更换(材料配件应选用不低于现有设备的品牌及型号)。
3、其它:通过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并取得停车设备合格证及使用登记证,检测中心收取费用甲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相关参数
(一)保养依据
1.《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 17907-2010
2.《机械式停车设备术语 》GB/T 26476-2011
3.《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标准》JB/T 8713-1998
4.《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GB/T 33082-2016
5.深圳市关于机械式停车设备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二)人员要求、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相关参数
1.关于人员:本大楼维修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机电专业本科毕业;1名技术负责人,机电专业专科毕业;★1名保养维修人员(常驻人员,请投标单位自拟承诺函,此为废标条款,如没有承诺函则视为无效投标)。乙方现场维保人员需经过严格培训,并需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要求。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
2.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分为半月检、季检、年检。
(1)半月检查保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间隔15个日历日内,应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尤其应对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主要安全装置的工作状况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工作状态做一次仔细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各润滑部位进行一次检查,视需补油。
保养周期 | 保养部位 | 保养内容 |
每 半 月 一 次 | 光电开关 | 检测光电开关是否定位可靠、无松动,阻光测试是否正常。 |
安 全 钩 | 1、安全钩动作检查(动作灵活可靠、闭合后钩合量≥20㎜;张开后安全间隙≥10—15㎜),转动部位加油。 | |
2、拨块检查调整。 | ||
3、调整钢丝绳及张紧装置。 | ||
升 降 系 统 | 1、升降电机拆罩检查,坚固螺钉,清理卷筒部位多余油泥。 | |
2、链条检查,清理链条表面油泥。 | ||
3、检查弹簧表面,涂润滑油。 | ||
4、检查链条、清除油泥、涂刷润滑油。 | ||
5、传动轴带座轴承检查、加注润滑油(脂)。 | ||
横移 系统 | 1、检查横移电机,清理多余油泥、加注润滑油(脂)。 | |
2、移动检查、调整横移行程开关碰块。 | ||
3、检查横移电机制动力,并做相应调整。 | ||
钢 结 构 | 1、钢结构外观检查,涂层脱落及锈蚀部位进行维修。 | |
2、清理钢结构表面油污。 | ||
3、地脚检查、紧固。 | ||
电 气 系 统 | 1、操作盘检查,并进行操作试验。 | |
2、控制柜检查,并清理柜内灰尘、紧固接线端子。 | ||
3、检查电气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 ||
4、检查电线电缆,松动部位进行固定。 |
(2)季检查保养(每三个月一次):应对机械式停车设备各传动部分(牵引机、平移链条、定位锁、平移滑板、导向轮、导引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维修;对各安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整;对电气控制系统进行工作情况的检查与调整。
每 季度 一 次 | 光电开关 | 检测光电开关是否定位可靠、无松动,阻光测试是否正常。 |
安 全 钩 | 1、安全钩动作检查(动作灵活可靠、闭合后钩合量≥20㎜;张开后安全间隙≥10—15㎜),转动部位加油,发现有转动不灵或卡滞时应拆卸检查。 | |
2、拨块检查调整。 | ||
3、调整钢丝绳及张紧装置,发现钢丝绳有重要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 ||
升 降 系 统 | 1、升降电机拆罩检查,紧固螺钉,检查油标指示,不足量时应及时补加。 | |
2、链条检查,清理链条及链轮部位表面油泥。 | ||
3、拉力传感器拆罩检查,清理灰尘,滑动配合部位加注润滑油;调整开关间隙。 | ||
4、检查弹簧表面,涂润滑油。 | ||
5、2F、3F平衡链检查、清除油泥、涂刷润滑油。 | ||
6、传动轴带座轴承检查、加注润滑油(脂)。 | ||
横 移 系 统 | 1、检查横移电机,清理多余油泥、加注润滑油(脂),调整齿轮啮合间隙。 | |
2、移动检查、调整横移行程开关碰块,横移行走轮加注润滑油,同时检查轴承工作情况,发现有异常声音时应分解检查。 | ||
3、检查调整限位支架。 | ||
钢 结 构 | 1、按一、二级保养方法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 | |
2、每组车库抽查2-3个间口,测量后柱柱间距及垂直度。 | ||
电 气 系 统 | 1、按一、二级保养方法进行全面维护保养。 | |
2、全面检查电气操作系统,每个2F、3F逐个试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应重新进行调试。 | ||
3、检查更换照明灯管。 |
(3)年度检查保养(一年一次):每年应对维修保养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一次检测,包括作一次全面性的技术检查(包括接地及电器耐压等),并对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工作状态做出评价,制订年保养计划,修理及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
一 年 一 次 |
加 油 | 1、所有钢丝绳应清理油污,重新涂刷一次润滑油。 |
2、拉力传感器滑动部位每年清理一次油泥,并加注新润滑油(脂)。 | ||
调 整 | 1、拉力传感器每年重新标校一次。 | |
2、钢结构每年校对主要安装尺寸。 |
3. 乙方若对控制系统进行维修须兼容现有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控制系统,不得更换现有系统。
4. ★应急服务要求:如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保证维保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抢修。如机械式停车设备有重大故障时,维保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请自拟承诺函)。
5. 为甲方机械式停车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按甲方要求将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相关资料(维保记录、大修改造及功能升级等)进行整理归档,为机械式停车设备保养、维修作业和使用提供重要依据。
六、HSE相关条件要求
1. 双方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和地方的HSE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
2. 双方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制定HSE条款。
3. HSE协议应与合同同时签订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HSE协议的期限应与项目合同的期限一致。如果变更合同的期限,也应同步变更HSE协议的期限。
4. 双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查找事故隐患并采取治理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5. 乙方应取得相关执照、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人员资格证书;相关岗位应按照要求持证上岗。乙方使用的设备应具有有效的证书和检验报告。
6. 乙方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技能及资质。
7. 乙方应明确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责任方,特别是特殊或专用防护用品。
8. 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工具、设备、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等应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满足合同要求。乙方应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可用状态。对于租用的工具及设备,应明确提供方和使用方的安全责任。
9. 乙方有责任对项目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对于辨识出的风险,应明确制定和实施防范措施方。
10. 对于风险较大的作业,例如:进入受限空间、吊装起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联合作业和交叉作业等,应严格执行技术交底、指挥组织和工作许可等规定。
11. 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人员、设备和场地。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乙方应组织整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条款规定或存在严重HSE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解除合同。
12. 乙方应按计划进行现场HSE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除。对于单方面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发包方。
13. 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价、认证和检验机构。
14. 乙方应对负责施工作业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
15. 乙方应辨识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划分、协作配合机制、各自的决策权限和应急演习等内容。乙方制定的应急计划应经过甲方审查和批准。
16. 发生事故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按照应急计划的要求报告甲方。双方有责任按照应急计划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指挥权限,迅速、协同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七、配件及培训(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1★.因本项目刚刚完成且使用期限非常短,所以维修所涉及的一切维修材料和费用均由中标方全部负责,甲方只支付维保费(请投标单位自拟承诺函,此为废标条款,如没有承诺函则视为无效投标)
2.定期对甲方或物业公司机械式停车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相关法规学习、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安全规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演练等。
八、资质要求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