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303执25564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俊生与被执行人郭伟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255716.67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陈俊生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郭伟明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伟明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2747124
联系人:胡法官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
被执行人:郭伟明,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朝恒大厦6B,身份证号码:440523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