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关于调整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14:27:01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有关现场开庭及诉讼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9号》,自2022年12月6日起,进入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办事人员须按要求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来(返)深人员请按“国务院客户端”的入深政策执行。

无法提供符合上述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在开庭前尽早(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0755-25038035)、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二、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广东省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平台立案、提交各类文书(包括上诉状等)、开庭、调解等。相关结果我院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三、确有必要前来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提前在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罗湖区人民法院服务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预约成功页面,办理业务当日请持预约人身份证件及预约截图交工作人员核验。

预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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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罗湖区人民法院服务号”→点击“我要预约”→按指引进行预约申请。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