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3民初9645、9647号
发布时间:2022-06-06 16:02:20 打印 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3民初9645、9647号    

王阔、王继飞:

原告深圳市鹏信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阔、王继飞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两案,案号为(2022)粤0303民初9645、9647号。现因你二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二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7月22日10时30分在速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 

 

法院联系人:何奇蔓

电话:0755-22327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