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电梯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6 17:00:41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号)、《罗湖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罗湖法院电梯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罗湖法院电梯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 85,000.00

3、采购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

4、资金来源:2022年预算

5、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6、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服务期限:2022年 6月 27日至2023年 6月28日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标相关事宜:

1) 投标时间:2022年6月6日17:00至2022年6月13日17:00。投标时,供应商须将价格、资质证书、质量措施及方案、项目负责人及拟安排团队成员的情况及数量、同类业绩、企业诚信、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荣誉及奖项等资料盖章(单位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并将此投标文件与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未按要求投标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2)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3日17:00。

3)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4) 本采购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 我院综合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6日 

 

 

 

 

 

附件:采购内容及需求

 

电梯维护需求

 

(一)本次服务的电梯见下表:

名称

乘客电梯


维保期限

2022年 6月 27日至2023年 6月28日


序号

载重量

层站

数量(台)

电梯型号

设备代码

1

1350

21/21/21

1

NexWay

30104403002007004976

2

1350

20/20/20

1

NexWay

30104403002007004977

3

1050

21/21/21

1

GPS-3W

30104403002007006269

4

1050

20/20/20

1

GPS-3W

30104403002007006270

5

1600

5/2/2

1

GPS-3W

30104403002007006273

6

1350

20/20/20

1

NexWay

31104403002011007044

7

1050

20/19/19

1

NexWay

31104403002011007045

合计


7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服务标准

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除按照国标执行外,用户单位有特殊重大活动提前24小时通知投标方派专人为电梯保驾护航,投标方应无条件安排人员对接。签约前应对电梯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电梯的现状记录在案。根据电梯的现状,提出具体的电梯保养要求和方案供甲方参考。以此约定电梯日常保养和维修的具体内容。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用户。

除无法解决的情况、或者未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外,不得允许非专业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2、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

根据电梯的故障统计记录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3、要求维护保养驻点服务。

4、服务的人员数量按每30台不少于1人标准配备(但修理时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在场),并提供维保人员的姓名、通迅号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5、须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且能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在到达现场后10分钟内把乘客从轿厢中救出、对非电子板原因的常见故障要求在60分钟内排除,对电子板原因的故障应在普遍认可的合理时间内解决。

6、对更换下来的电子器件应由甲方确认并处理。

7、在日常维护保养期届满时,须经法定定期检验并无因维护保养原因的不合格项目存在。

8、如因维修不当造成电梯故障或损坏,投标方有责任负责及时将其修复或更换,使电梯恢复安全、正常运行。

9、投标方需免费提供三百元(含)以下配件,如配件超过三百元需用户单位签名确认方可实施,否则不予结算。投标方必需列明经常性维修配件(免费配件清单、收费配件清单,格式自拟)作为报销凭据。

(三)检验标准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7001-2009和深圳市曳引式电梯定期验记录条款执行检验。

2、以上规章、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四)付款条件

1、按季度付款,保养满一个季度后支付本季度的维保费,支付时需提供每周巡检记录表,内容包括每部电梯状况、是否存在问题、解决方案、用户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