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03执23153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许*华与被执行人汤毅(身份证号码4403011952****4911;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1号枫华景苑B栋704)民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暂计至2021年12月22日为本息合计人民币1378570元。因被执行人汤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许*华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汤毅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汤毅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金额的30%予以奖赏。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的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法官、钟助理
举报电话:0755-25353379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被执行人:汤毅,男,汉族,1952年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011952****4911,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1号枫华景苑B栋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