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出入口道闸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 17:50:22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60)、《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出入口道闸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罗湖法院出入口道闸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8

3、采购内容购买道闸设备一批(需求详见附件)

4、工期要求:一周

5、资金来源:2021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7、定标方法:综合评定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21年6月15日18:002021年6月22日18: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方案及资质、业绩(扫描成一个PDF版)提交至邮箱lhfycg@szcourt.gov.cn。

1) 开标时间:20216月23日10:00。

2)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03821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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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技术要求

说明: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字体标注的条款为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共3项;其余条款未要求,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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