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6 19:57:34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1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罗湖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湖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2、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项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5、项目规模及特征:详见附件服务需求书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摇珠法

7、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通过市发改委审批为止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独分包投标。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8 8  7 9:00 2018 8 1216:00 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 开标时间:2018 8 13 14:30

2 开标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1702

联系电话:0755-25038208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08月06日

 

 

罗湖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项目 

前期咨询服务需求书

一.用户需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用户单位实际需求,编制《罗湖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项目》符合政策规范要求的前期咨询报告。

(二)咨询内容和要求

项目前期咨询,主要工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要求项目建议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并确保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评审工作。

(三)项目采购具体要求

3.1编制要求

在了解罗湖区人民法院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开展编制工作,明确并细化项目建设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投资匡算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3.1.1前期咨询服务

1、项目概述

1)项目基本概况论述,简要概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计划工期。

2)编制依据:列举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法规、文件、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名称及具体引用条款内容,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报告的附件。

3)可研比选方案和估算编制内容详实,符合申报要求。

2、需求分析

明确描述项目的系统建设内容、功能、信息量、系统性能。

3、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

咨询单位应对目前主流的信息化产品或平台进行初步的评估,提出建设原则和标准,可研需提供选型比选方案。

4、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分步给出总体软硬件的匡算清单和可研的估算清单,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建设数量以及基础要求。

5、系统软硬件部署方案

从不同业务应用的需求出发,明确总体建设部署的模式及策略。

3.2项目成果、完成时限要求及验收标准

序号

编制内容

完成时限要求

验收标准

1

项目建议书(代可研)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通过市发改委的立项审批

   (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实施的进度调整完成时限的要求)

3.3资料转移保密要求

1、中标人需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以及咨询服务期间所需要制订的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完成市发改委项目申报。

2、未经用户认可的情况下,所有的文件需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

3、本项目所有文档最终需向用户提供装订完成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一套。投标人需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项目最终验收后全部移交给用户。

4、中标人及主要工作人员需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

(四)项目工期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成果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为止。

(五)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1、本项目服务要求主要编制人员需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组织专业服务人员团队专职服务于本项目。需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并配备完成项目工作所需要的各类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和技术咨询人员。项目进行期间,需要在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现场驻点工作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2、投标人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全职参与,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与调研、会议、编制等工作,如需更换人员,则新替换人员所有条件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更换。

二.商务需求

(一)付款方式

项目成果要求达到可研报告的深度要求,并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评审工作,待取得正式批复后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