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会计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6 11:44:29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1号)及《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就会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会计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招标金额:18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详见附件

 

成交服务商名称: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中标金额:18万元

 

服务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经组织深圳市金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按综合评分法评分,末位淘汰低分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对深圳市金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抽签定标程序,确定深圳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成交服务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5-25038289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712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会计咨询服务,所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

1.财务系统账务处理技术问题的解决;

2.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则、记账方法,胜任行政财务日常报销(数据提取、录入、报市财委送审、经费指标申请、各类托收及代缴款的办理,缴税、工资计发)、记账、固定资产实物帐录入、盘点工作、受理各类报销业务查询及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3.对市及我院现有的各类财务系统、软件能够熟练运用(深圳市财政网、金政财务内控管理系统、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4.熟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科目的选择并能灵活运用预算项目的经济、功能及履职分类。

5.会计咨询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咨询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各类会计职称证书,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个人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勤奋认真,条理性强,能承受工作压力,擅长沟通,吃苦耐劳,能迅速适应并融入新的工作环境,能熟练操作市财政委金财系统、金政财务系统、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