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18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录公告》,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第一批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受理地点:深圳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区司法大厦,邮编:518021,电话:0755-22353279,传真:0755-2503832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