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会计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9 15:54:05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1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号)、《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会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会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招标金额:18万元

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4、服务时间:一年

5、资金来源:2018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7、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摇珠法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专业从事本行业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应当包括:

(1) 投标申请书;

(2) 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 授权代理委托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其它与投标工作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8年6月19日17:00至2018年6月24日18: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5日15:00。

2)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

3) 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 我院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711室。

联系电话:0755-82638805。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会计咨询服务,所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

1.财务系统账务处理技术问题的解决;

2.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则、记账方法,胜任行政财务日常报销(数据提取、录入、报市财委送审、经费指标申请、各类托收及代缴款的办理,缴税、工资计发)、记账、固定资产实物帐录入、盘点工作、受理各类报销业务查询及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

 3.对市及我院现有的各类财务系统、软件能够熟练运用(深圳市财政网、金政财务内控管理系统、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4.熟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科目的选择并能灵活运用预算项目的经济、功能及履职分类。

5.会计咨询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咨询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各类会计职称证书,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个人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勤奋认真,条理性强,能承受工作压力,擅长沟通,吃苦耐劳,能迅速适应并融入新的工作环境,能熟练操作市财政委金财系统、金政财务系统、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