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法官“异地执行”的18.5个小时
发布时间:2018-03-09 17:25:45 打印 0

2018年3月7日,我院执行局辛波法官带领两名法警前往广州市番禺区执行了一宗交付大型机器设备的执行案件,从出发到返回历时18.5小时,期间遭遇两次冲突,均被执行法官平稳化解。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