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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法官“异地执行”的18.5个小时
发布时间:2018-03-09 17: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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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我院执行局辛波法官
带领两名法警
前往广州市番禺区执行了一宗交付大型机器设备的执行案件,从出发到返回历时
18.5小时,期间遭遇两次冲突,均被执行法官平稳化解。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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