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招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1 19:25:00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购〔2016〕5号)及《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就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

二、 供应商招标结果:

20183  21日,我院对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进行招标工作,通过资格审查,及抽签法(由我院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由采购监督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摇珠抽签法定标,确定2家供应商为定点供应商)产生如下结果: 

食堂食材采购定点供应商:

深圳市力康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春南兴贸易有限公司。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三、 招标相关事宜:

1.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如服务评级为优,可继续为下一年度定点供应商,最多不超过3年。

2.我院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5-25038209、25038208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