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6 15:29:51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购〔2016〕5号)及《罗湖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就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

罗湖法院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将招标两家供应商,供货范围:各种肉类、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牛奶、其它副食品及保洁用品等。按实际发生结算。

三、招标相关事宜:

1. 服务期限:此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次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41日起至2019331日。如服务评级为优,可继续为下一年度定点供应商,最多不超过3年。

2.招标方式:公开采购

3.定标方法:抽签法(由我院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分后,再由采购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摇珠抽签法定标,确定2家供应商为定点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规运作的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管理规范。

5.投标单位所有送货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6.投标单位应有配送车间、保鲜仓库、冷藏仓库、干货仓库、农药残留检测室及仪器、冷藏配送车等设施设备。

7.投标单位有自已的蔬菜基地或良好蔬菜供应渠道,供应以营业执照或其他供货合同等资料为证明。

8.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

9.在2015-2017年间对法院系统提供过服务的供应商优先;

10.必须附上商品报价单并对应市场平均价制定价格浮动上下限;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

1、供应商在2018317  9:00 2018319 16:00 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供应商简介及项目方案的文件,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方案提交致: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罗湖区人民法院1205  李先生 电话25038209

文件要求: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否则废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资质证书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及价格;

2.开标时间:2018 3  21  10:00。

3.开标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3A会议室。

4.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我院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其他说明: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5-25038209、8208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