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文化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7 15:45:15 打印 0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购〔20165)的有关规定,我院就罗湖法院法律文化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罗湖法院法律文化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预算金额:46万元 

3、服务内容:见附表一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71231 

5、资金来源:2017年预算

6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7、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由我院评标委员会依据服务商方案评定)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相关事宜:

 

供应商在201706289002017063016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1、开标时间:2017063016:30

2、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609

3、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我院研究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沿河北路2000号司法大厦1609

联系电话:0755-25038276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70627

 

附表一: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量化要求 

1

深圳法治论坛 

1)“深圳法治论坛”高端法律文化活动 

2)按需设计论坛主题、做好海报页面设计,提供视频播放设备 

3)做好报名统计、论坛总结 

4)做好发言记录和微信推送等相关工作 

“深圳法治论坛”不少于3期,提供视频播放设备,海报、微信3期设计、排版

 

2

思享会

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思享会等形式的法律专业素养、文化素养提升服务

 

思享会等形式的学术性沙龙3次(海报、微信3期设计、排版)

3

法律宣传视频

本院各项工作的法律宣传视频

成品法律宣传视频不少于40分钟

(包括编剧、导演、摄影、摄像、后期制作以及原素材的保管与交付)

4

新闻发布推广

本院传统媒体新闻发布会及新闻专版

本院传统媒体新闻发布会不少于4期,特区报同等级别的新闻专版不少于半版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