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并节选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14年第2辑(总第88辑)上,部分民商事典型案例所形成的裁判规则。
【规则摘要】
1.离婚后约定归一方的房产,赠与后、过户前可撤销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将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己所有房产给对方的,应视为赠与。在未办过户前,赠与人有权撤销。
2.让与担保在遵循“流质契约禁止”前提下,应有效
——约定转移财产所有权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让与担保,在遵循“流质契约禁止”原则前提下,应认定有效。
3.私房买卖合同,不因标的系划拨土地上房屋而无效
——建造在国有划拨土地上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虽未经相关政府批准,亦不影响该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4.当事人未因情势变更事由解约的,合同不当然解除
——合同成立后,因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情况导致情势变更事由发生,双方未明示解除合同的,合同不当然解除。
5.存款被冒领的,储户及金融机构应依各自过错担责
——储户对银行卡和密码未妥善保管,银行对取款人身份证未尽审核义务,致存款被冒领的,应依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6.交通事故致终止妊娠的,受害者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受害人系孕妇,因CT检查影响胎儿健康发育致终止妊娠的,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7.好意同乘肇事,应减轻赔偿,并不予精神损害赔偿
——因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的,考虑到公平原则,应酌定减轻责任人赔偿责任,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请不予支持。
8.饲养动物惊吓间接致人损害,饲养人应负相应责任
——受饲养动物惊吓而致人损害的间接侵权中,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与饲养动物惊吓原因力相适应的责任份额。
9.单位职工之间造成工伤的,单位不负侵权赔偿责任
——工伤事故责任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生竞合情形,用人单位不应为其工作人员之间造成的工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0.诉请债务人原股东承担清算责任,不构成重复诉讼
——诉请买卖合同债务人的清算组成员承担清算责任纠纷,与已经裁判并终结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不构成重复诉讼。
11.再审中止执行期间,不应计收被执行人迟延履行金
——再审中止执行期间系因法院职权行为产生,不属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故再审中止期间不计收被执行人迟延履行金。
12.商品融资合同纠纷,可与质押物监管纠纷一并审理
——商品融资合同借贷双方与监管人签订质押商品监管协议所产生的质物监管纠纷,可与商品融资合同纠纷一并审理。
【规则详解】
1.离婚后约定归一方的房产,赠与后、过户前可撤销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将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己所有房产给对方的,应视为赠与。在未办过户前,赠与人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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