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洪、彭海泉、忠毅(清远)电子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恩虹、黄玲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3民初4221号上诉状,请求事项如下:一、撤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3民初4221号驳回管辖异议民事裁定书;二、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