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司法警察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19 15:07:08 打印 0

今年以来,我院法警大队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宗旨,严格按照院党组、上级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学习热潮的带动下,法警大队从工作实际出发,着力查摆问题,推陈出新,积极落实四项工作新举措,极大地改进了各项警务保障工作的质量,有力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新增立案大厅导诉、巡逻工作,加强防范。今年年初开始,大队新增派警力,在立案大厅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导诉工作;同时在上、下午各进行两次巡逻,并将巡逻情况记载到记录本中,既方便了前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又加强了我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制定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以往,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问题上,大队是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处置突发事件训练科目的程序处理。今年,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将突发事件按照主体、地点、环境等标准归结为11大类,并根据各类情况列出了47种处置办法,为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了积极的准备,效果明显。至十月底,大队已经妥善处理了各类突发事件30余起。

三是月度量化考核,提高干警工作热情。经院领导批准,大队专门制作了光荣榜。每月月底由中队长负责进行本中队开庭、押解、看管、执行等各类勤务统计,并按照中队每名队员在本月的表现予以综合评定,将结果张贴到光荣榜内。这种直接的考核方式,不仅是对大队每名干警工作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在大队里形成了互学互助、共同提高的氛围。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争创先进警队。在抓业务工作、训练工作的同时,大队着力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今年,大队开始组织制作工作栏、宣传栏。工作栏主要是反映每天的勤务情况,而宣传栏则是反映大队工作、训练、学习的动态栏,通过图片及文字信息体现全体干警的警务生活,强化干警们争先创优,建设先进警队的集体意识、大局意识。

责任编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